20260830 信息来源: 胡 瑶
编辑:熊 元朋 | 责编:石 德凡近日,涉案男子尹某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5月29日下午,他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尹某被指控于2023年7月在家里的卧室强奸了妻子武某。去年5月,已被羁押285天的尹某被取保候审。7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 尹某的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尹某请求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支付国家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3万余元。 本案因婚内背景引起格外关注。中国新闻周刊从双方当事人处获悉,二人于2012年农历12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5月结婚,婚后育有3名儿女。 案件资料记载,自2023年2月份以来两人因感情问题分居。女方武某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在那之后,她曾两次诉讼离婚,但均未得到法院支持。由濮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中称,原告诉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关于诉讼理由,武某称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导致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尹某长期对其进行家庭暴力;尹某则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由濮阳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2月4日,尹某与妻子武某因婚姻纠纷发生争吵,继而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尹某造成武某的眼部、嘴唇部位受伤。经鉴定武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尹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尹某不服这一结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7月26日上午,该行政复议案在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当日中午,“婚内强奸案”发生。经濮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认定:12时许,尹某窜至濮阳县龙城国际某单元房屋内,在主卧室内对武某实施强奸。 武某称,二人分居后,她与大女儿居住在龙城国际小区家中,尹某则住在老家。当天开庭结束后,尹某驾驶轿车先行到达龙城国际家中,武某并不知晓尹某已在,随后骑电动车返回。 尹某的其中一名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本案从现有证据体系看,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在发生性关系的问题上存在截然不同的说辞,被告人尹某在所有的讯问笔录中一直坚称未与被害人武某发生性关系。据介绍,屋内并未安装监控。 该知情人透露,事后经鉴定,在武某的颈部、胸部发现了尹某的DNA,在尹某的内裤上发现武某的DNA;武某颈部有多处皮下淤